说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请问这23亩土地如何分配给家庭成员在法律法规之内?是否能回到哈多河镇
更新时间:2019-03-18 18:16:36
问题描述:
我是扎兰屯市哈多河镇84年出生的,于2002年外嫁到龙江县农村,经咨询扎兰屯市经管办,说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当时我家六口人分得土地23亩,户主是我父亲,请问这23亩土地如何分配给家庭成员在法律法规之内?我在出嫁时己错过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限在现居住地龙江县农村没有分得土地,户口于2007年迁入到龙江县农村,请问我是否能回到哈多河镇要回属于我的承包土地使用权,这个问题困扰我已经很多年了。恳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