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一次性买断是按5级工伤标准给足,请问我要求不买断,享受工伤待遇的法律依据
更新时间:2019-07-22 07:15:33
问题描述:
我今年35岁,在某 钢铁公司在2012年发生工伤,右小腿截肢,双手运动功能障碍被评为5级工伤。他们认为法律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终止条件出现,责令关闭。因此劳动合同必须终止,给我一次性买断是按5级工伤标准给足,因此我要求不买断是得不到法律依据的。企业关闭,法人都更换了。因此你不买断,让工伤待遇转移至接手公司单位的要求不能执行。你买断工伤保险与工龄后继续要求公司一次性打足工伤保险待遇至退休没有法律依据。请问我要求不买断,享受工伤待遇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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