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个人合作开店,开了网店,他们有权利直接收回吗?我可不可以先注册商标?如果走法律程序
更新时间:2019-02-17 00:21:34
问题描述:
我跟一个人合作开店,那人自己有一家店,我们合作这个店用的是同一个名字,名字没有被注册商标。合作期间,开了网店,而且在两人合作期间,那人并没有工作,而是雇佣了一个人员代替他的位置。其中网店是在这个时间段内开启来的。现在想不合作,网店名字是他们家的,他们有权利直接收回吗?我可不可以先注册商标?如果走法律程序,这个网店如何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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