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人头分的拆迁安置房,所以他们有八十平米的拆迁安置房,拆掉的房子的房屋产权证是我老公的名字
更新时间:2019-01-14 19:23:40
问题描述:
请问,我的父亲与继母一九九七年登记结婚,婚后继母的户口迁入我们家,但继母与我父亲直到如今都在继母那边居住,所有的债务,家庭一切开支,妹妹出嫁,我们修房,他们都没付责,现在我们修建的房屋被拆迁了,按人头分的拆迁安置房,父亲与继母的户口在此,所以他们有八十平米的拆迁安置房,父亲要求政府把房产写到他名下,以后给继母的儿子。拆掉的房子的房屋产权证是我老公的名字,拆迁时鉴协义也是我老公鉴的,我们是男到女方落户,请问合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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