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认定我是主要责任,对方轿车为次要责任。是不是就不能获得误工费,营养费和二次手术的费用了?
更新时间:2019-01-10 18:55:48
问题描述:
我是非机动车,对方是轿车,路段是混合车道,由于我前方有障碍物,所以选择左侧临近的快速车道变道,就在我变道的过程中,小轿车从我的左侧擦过,将我刮倒,左脚骨折,须开刀。交警认定我是主要责任,对方轿车为次要责任。出认定书之前,我方提出是因为前方有障碍物才变道的,交警的理由是我离障碍物有一定的距离。最后交警判定对方小轿车通过交强险赔付我的医药费。上限是10000元。超出的部分我们双方一人承担一半。我本来想提出复议,但是朋友不建议复议了。因为这个不是什么大的交通事故,复议基本不会改变任何结果。我自己在网上查了一些资料,如果前方有障碍物,在混合车道,非机动车是可以变道的。但是大家都说认定书已经出了,这个结果就基本无法改变了。如果用交强险赔付,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就不能获得误工费,营养费和二次手术的费用了?住院三天,整夜睡不着觉,求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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