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在房屋属权登记申请表上按法律程序已签字,房产过户有15年了,请问一下这个官司他们利用母亲打我能输
更新时间:2019-01-01 12:40:2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与母亲从1981结婚一直生活在一起照顾她的起居饮食,在2003年10月30日,我与母亲一同去房产局办理了房产买卖过户手续。母亲在房屋属权登记申请表上按法律程序已签字,签注买卖契约时母亲说:这房屋一开始就是你出钱帮我垫付的(垫付款母亲留有公证书),现在过户给你,我已在房管局房屋属权登记申请表签了字,无论增值多少也是你自己的钱,这个契约你一起代签了,一晃到了2012年,家里房屋意外倒塌后,我住过度房,母亲到三哥家没住几天就被赶到老大家,在老大家后他们一起逼迫母亲到法院和我打房产官司,起诉状写的都是歪曲事实的话,后来母亲撤诉,2016年母亲,患有间歇性的老年痴呆,大小便不能自理,我和爱人心脏都做过手术,实在无力照顾母亲,也通过组织和上面三个哥哥商量是否轮流照顾母亲,大的几个不予理睬,无奈和组织一起将母亲送到养老院,三年时间了,现在母亲痴呆更厉害,大哥夫妇从没到养老院看望过母亲,突然在2010.12.18日,到养老院大吵大闹,将母亲抢到他们家,准备再次威胁母亲和我打房产官司,房产过户有15年了,请问一下这个官司他们利用母亲打我能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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