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15天之内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4.2万,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8-12-13 17:51:28
问题描述:
已经离职,并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时签订过竞业协议,离职后公司未按竞业协议支付竞业协议金,后来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给予支持,作出裁决书,要求公司15天之内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4.2万,但公司方这几天邮寄了解除竞业协议通知书,愿意支付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05万作为补偿,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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