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与前弟媳2000年结婚2003年我父母出资购买了一个门面,并于当年购一块地基,接着又在此地基上建
更新时间:2019-01-10 16:27:14
问题描述:
我弟与前弟媳2000年结婚2003年我父母出资购买了一个门面,并于当年购一块地基,接着又在此地基上建了一座三层楼住户,为了避免我父母百年后再过户我弟又要花过户费,而把门面和住房全登记在我第一名下,购买门面后他们一直共同生活到2016年音婚一直共同生活和居住,从未分过家。门面和住房进行登记前我父母与他们两人讲门面和住房的所有租金都由他们西位老人收,等百年后再由我弟收,我弟和他妻当时也认可,到现在门面租金和住房租金都是我父母收,使同权一直在我父母,请问我父母在他们离婚时能分到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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