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3月份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我向甲方支付保证金20000元,合作期限为一年,合同期
更新时间:2018-11-17 15:09:07
问题描述:
在2018年3月份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我向甲方支付保证金20000元,合作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无违约行为退还。但在2018年7月29日又与公司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及暨股权代持协议,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我向甲方购买股权的价格为40000元,我用之前给甲方的20000元保证金进行了抵押,还有两万是与甲方协商好的一年内支付清楚。但是现在甲方认为我在管理方面的能力不足,要解除合同收回股权。我想知道我签订的第一份合作协议是否还奏效,20000元的保证金是否还能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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