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所欠工资,然后公司开具了加盖公章的欠款证明,公司资产任我们处置。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更新时间:2018-10-19 15:45:55
问题描述:
9.20提出离职申请月底走,9.21被开,当时我们7月8月工资还没有发,保险6月和9月未缴纳。经和公司法人电话沟通,我们不要赔偿,只要所欠工资,然后公司开具了加盖公章的欠款证明,内有说明工资数,说9月底发7月工资,1020前发剩余的全部工资,如未发放,公司资产任我们处置。马上20号(周六)了,18号去到公司,法人不在,另一名总经理接待说公司没有钱,下周一定会发。这样一来就超过20号了。据我所知,这种推脱无数次上演,全国还有好多员工工资都没有发放,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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