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更新时间:2019-03-14 06: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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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咨询下工资问题,因为我们也没有签合同,我7月底已经申请离职,公司要求9月25号才结算工资,我们正常是8月25日发工资,合法吗?还有我无意看到这下面这条信息,怎么理解的?《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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