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和交通事故有关的后续保险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9-03-23 19:44:14
问题描述:
首先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前天开车,在一条小路临近市场在与对面会车时在对面车后面突然冒出个人来,俗称鬼探头,由于那个人喝酒(好像是答谢宴)过马路没有看我这边,而当时我发现人的时候只有1秒时间制动反应,车是刹住了但是左前轮从他脚面轧了过去,当时122来了之后,我没用交警定责,我想第一次刮到人,心里挺不舒服的,而且有保险,我就全认了,对方表现也还可以,保险公司的人来了之后只交代了大概的流程后拍了几张照片就撤退了,当时我陪着去医院忙前忙后,我当时也说了哥们,咱们不讨论到底谁责任,毕竟脚受伤了,伤者为大,我肯定负责到底,然后我垫付的医药费(第一天8月23日),当天晚上我也没咋睡好,第二天我又去医院垫付了其他医疗费用,然后收到了保险公司专门负责调解人伤的人的联系方式的 短信,(也就是昨天8月24日)之后我联系了这个负责人伤的顾问,在聊天咨询的过程中,他说道如果我先垫付,最后伤者养好之后过河拆桥不去交通队结案,我就无法报销(因为是我垫付的费用),又被告知因为我是全责方,没有任何法律维护途径,如果他就不来结案的话,只能干挺着,所以现在很迷惑,难道我好心还做错了?在交通大队毕竟立案了,没错,我是全责方,他是受伤方,法律要保护弱者,但是如果对方不来结案,我就不能把费用报销,那谁又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可是保险公司却告诉我只能干挺着,(他们不负责沟通协调,只有我自己去协调,但对方如果说什么都不嫌垫付医药费的话,我也总不能看着人家遭罪不管吧)我觉得这个事情十分可笑,如果这样,什么保障都没有,那以后保险还交它做什么,请好心的律师给下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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