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施前签订的合同,适用于法律实施后的规定吗
更新时间:2018-08-25 09:49:23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6年办了个张2年的健身卡,现在要转卡,他要收取总面值20% ,但是在浙江省2017年实施的消费者权益法,规定不许收费,那么我在法律实施前签订的合同,现在收取转卡费还合理吗? (在设定的使用期限内不限制消费次数的年卡、季卡等记名预付凭证,消费者因居住地变化、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需要转让预付凭证的,经营者应当允许,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消费者因预付凭证遗失要求挂失的,经营者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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