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学校商店买东西被对方故意碰撞,又过了3一4个月鉴定结果为情伤二级要求我家给于赔偿,是否应该给对方
更新时间:2019-02-02 09:48:09
问题描述:
我家孩子今年17岁,因在学校商店买东西被对方故意碰撞,我家孩子就说你碰我了,对方就不干了当时就给了我家孩子一拳头,于是我孩子就给对方道歉,对方问我孩子是那班的一会去找你,于是就在下一次下课时带人去找了我孩子并且先动了手,这时我孩子用手拉挡,在混乱时对方说受伤了过了一会上课了,第二天对方报了案说伤是我孩子打的要进行伤情鉴定,又过了3一4个月鉴定结果为情伤二级要求我家给于赔偿,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是否应该给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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