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偷剪锁破坏后停放在桥边的电动车已经不能骑了我推回家拆了个零件用被盗窃拘了14天后被刑事传唤
更新时间:2018-08-16 20:00:49
问题描述:
因桥下一辆破旧的电动车被小偷给撬锁了,车把已经损坏,外壳破损,每天上班路过,仍然倒在路边,以为没人要了,家里本身有电动车,想拆个车座零件来用,想着帮失主推回小区别让别人给推走了,并留下了我的电话字条,方便失主联系到我,我再归还他。 此事20天后 被警察以盗窃电动车拘留14天,释放后以为没事了,昨天又叫我去派出所,说价格报告出来了,估价2700,当时我就提出质疑,一个4块杂牌电池的被小偷破坏过的车架子几乎失去了使用价值他给我估价超过2000?于是去办案中心我拒绝价格鉴定书签字,当场提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力,并指出他们的明显常识性失误,4块铅酸电池应该为48v,而价格认定书写得是60v,完全不正确,可见他们鉴定做价这个破车时根本不懂常识!所以我要求公开透明鉴定价格!没有认可价格鉴定书,口供签完,等了半小时通知我取消刑事传唤对我进行了释放并告诉我以后别贪图小便宜就没了,但重新申请价格鉴定被驳回了,我现在不明白,既然没事了,我也没必要再申请价格鉴定了啊!还是我们是有权力申请价格鉴定的,他们以什么理由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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