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医院方面诊断,医院方面诊断,在医院期间120救护车,还说要求法院上诉。
更新时间:2018-08-11 16:37:56
问题描述:
010.08.02晚间22:30左右在天
津南开区
红旗路与黄河道
交口往北200处,接近烈士路口,有个黄河道公交站,当时有个公交车在第一车道停车,我从路口过来当时没有人下车,后来我的电动车从那里经过,突然从公交车下来一个男孩,二十多岁,我的电动车把男孩碰倒了,我也摔倒了,然后我报了110,120随后把男孩送到了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医院方面诊断,头ct未见出血,颈椎ct没有骨折,腰椎ct没有骨折,只是软组织挫伤。并在当天晚上12:40分左右离开医院。在医院期间120救护车,在院期间的检查费,都是有我给承担的。在次日2018.08.03上午红旗路十八大队找我们约谈这个案件,对方家属说还要继续看病观察治疗,在2018.08.06又来到交通队对方家属本来是结案的,但是对方家属还要求继续看病,还说要求法院上诉。请律师指点,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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