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其在收款人出具的《收据》上签上担保人名字,付款人于2016年12月29日向法院起诉我,“6月份前
更新时间:2018-11-09 11:12:51
问题描述:
应付款人请求帮忙的央求, 我为其在收款人出具的《收据》上签上担保人名字,《收据》所署日期是2016年3月14日,收款人在收据上明确写了“如果在6月份前不能完成帮办的事则退还此款“,因收款人在6月底病故,付款人于2016年12月29日向法院起诉我,要我归还该款项。请问:我在该收据上所签的担保是否还有效?“6月份前”的时间段是指什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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