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两万余元。这样写诉状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8-06-08 09:09:48
问题描述:
2015年底在一家医院做摘环手术,16年一家体检中心体检是没有提及避孕环,17年底在同一家体检中心发现有避孕环残留。想追究体检中心责任并提出赔偿:一、体检没有及时发现体内残留的过错;二、延误了治疗,造成疼痛、息肉、宫颈粘连,影响到身体健康和夫妻关系。三、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两万余元。这样写诉状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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