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已达到职工工伤致残程度定标准十级。没有给什么补偿,这样做对吗?
更新时间:2018-05-08 19:09:36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99年七月21日工作中切到中指和无名指的最末一节还有食指末节中的半节,最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已达到职工工伤致残程度定标准十级。我在17年十月退休,企业没有给我任何补偿,我也不知对不对,我七月二十一日出事,十一月一号上班,公司按时发工资,没有给什么补偿,想问问律师,这样做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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