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未及时告知情况导致孩子窒息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更新时间:2018-04-16 18:36:55
问题描述:
2018年3月17日B超估重2869克。3月27日孕妇肚子疼做的B超,B超估重3019克。4月2日孕妇早上5点多有腹痛感,7点多阵痛加强,8点30半左右到9点前入院,入院时产妇一直说肚皮紧的疼,阵痛疼的很厉害。办完住院医生采血化验,内检,内检没开骨缝,胎心监测心率有些慢,半小时后让产妇吸氧30分钟左右回病房。12点左右阵痛加速,又做内检,开2个骨缝,随后入产房,13点左右头娩出,肩难产,孩子在产道里卡了6分钟身体娩出,胎儿臂丛神经受损,严重窒息,开始在产房急救,随后送入新生儿重症监户室。生产时无产科值班医生只有产房内的助产士。胎儿生出后属巨大儿估重8-9斤,产妇孕期糖尿病,在医院入院一直没有医生告知不能自然顺产。入院就做了血液检查,生之前4个多时的时间也没有医生告知不能顺产,孩子出现这种情况后,才有医生说当天监测血糖10点几,不应该顺产。孩子于4月5日下午离世(孩子发育一切正常)。出现这种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吗?怎样打这种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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