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遗留问题未解决
更新时间:2018-02-03 14:42:37
问题描述:
原告甲方集团于2011年承包120亩土地给乙方个人,期限五年,在此期间,丙方集团欲收购甲方集团此块土地,(当时并不清楚收购是否达成)丙方集团已动工,乙方个人无力阻拦,联系甲方集团无果,后因诸多原因,丙方收购计划流产,事情也不了了之,乙方向甲方讨要说法,寻求动工造成的损失仍然无果,只能继续在此土地上工作生产。乙方个人于合同期第三年不幸离世,由其妻子继续在土地上作业,随后土地又遭洪水淹没,乙方妻子无力维持,欲向甲方讨要当初土地上动工造成的损失说法,对当时损失进行协商,仍然无果,最后只能以不缴承包费的形式,继续在土地上作业,合同到期后,乙方妻子也曾找甲方集团负责人协商过损失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此事就一直拖着,超过合同期一年以后,甲方集团将乙方妻子及家人都告上法院,要求乙方补全租金。现乙方诉求解决遗留损失问题后方可结束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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