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纠纷
更新时间:2018-01-17 20:28:00
问题描述:
咨询:我爸爸是上门女婿,户口迁到我们这边。后来爸妈离婚,户口虽然迁出,但还在村内。前几年我们村里拆迁,房子是我爷爷奶奶(我妈妈的父母)的,按例分了四块地给我们:爷爷奶奶、二爸(妈妈的大弟弟)、幺爸(妈妈的小弟弟)以及我妈。我妈之前有一块100平的土地,被征收了,我们又自己加了钱建了140平的房子。我爸妈那时已经离婚将近10年了,这些年我学费生活费我爸从来不管。但是知道拆迁消息之后,我爸起诉我妈,说以前那100平有一半是他的,我妈已经移居香港了,也没管这事,于是没出庭,法院自动判给了我爸。现在已经过了上诉和再审期,不知道还能不能抗诉?
另外,村委会说每户三个人两块地,我妈已经有了一块地,我爸跟我都在要另一块地,村委会说只能给一个人。刚开始一直僵持着,前几天我奶奶去问,发现他们已经给了我爸,而且我爸还卖了50万。我以前跟我妈在一个户口簿,后来我妈移民香港,我自己成为了户主,而且已成年。这种情况下,能起诉村委会跟我爸吗?有没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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