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依照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工伤前一致,且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标准为6个月,那么如何核
更新时间:2017-12-14 09:13:16
问题描述:
请问依照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工伤前一致,保持不变。" 那么本人劳动合同为全年十三月薪,即每年一月份薪酬再加一个当月底薪达成双薪。条件是最近12个月在为公司工作,不足一年按月份数占全年比例核发。所以当停工留薪期内遇年底双薪月,且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标准为6个月,那么如何核发停工留薪期工资特别是第十三薪工资是否有操作性来确保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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