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之后的半年时间里物业没有任何行动完成他们的承诺。在动用维修基金还不帮我家维修的情况下我开始拒交物业
更新时间:2017-12-02 21:50:30
问题描述:
几年前,物业上门要求签提高物业管理费的同意书。作为一个比较好说话的人,我觉得物业管理费是比较低。为了他们为社区更好的服务,我同意了提高物业管理费。但是我当时反映了家里客厅的墙角漏水,导致的地板腐烂的问题,希望物业做好外墙防水的工作。物业工作人员答应了,但之后的半年时间里物业没有任何行动完成他们的承诺。过后,物业征集大家签字同意,动用了维修基金进行整个小区的外墙翻新,重新刷墙的工作。我在签字的时候也提了这个情况。是,工作人员也承诺可以维修。在公告期间,我进行了多次(不下5次)登记汇报,包括去物业公司进行登记和打电话登记。每次他们都说,知道了,会登记维修的。然后……没有然后……后来我把房子进行了重新装修。但是渗水的那快地方始终渗水,一到黄梅天,那块地方附近的抽屉就散发着一股霉味。什么东西都不敢放。
我很生气,在动用维修基金还不帮我家维修的情况下我开始拒交物业费!现在物业找了律师发短信给我家。我想问下懂的人,这种情况下我不交物业费错了还是物业不作为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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