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用假房产证,但当时签贷款合同时并没有拿房屋做抵押担保,这样他们起诉我们能构成诈骗吗
更新时间:2017-11-13 13:43:36
问题描述:
我与丈夫用假房产证,首先这个房子确实是有的,房子是我爸妈的名字,我爸妈当时说买给我们,私下有协议,因为当时房本没有下来就做了个假房本,向小贷公司借款500万,现已经还清200万,但当时签贷款合同时并没有拿房屋做抵押担保,只是告诉他们有这套房子,房本先放在那里,小贷公司也没有做它项,也没调查就贷款给我们了,请问现在如果他们告我们,会是诈骗罪吗?现房屋已经卖掉还了他们200万,小贷公司也知道我们把房子卖了,跟他们协商过,协商卖房的过程中他们又让我老公单独签了一份房屋抵押的补充协议,请问,这样他们起诉我们能构成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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