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7-11-08 08:19:52
问题描述:
XX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XX 身份证号
乙方:XX 身份证号:
丙方:XX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就共同经营(XXX)个体工商户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利用合伙人自身各自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共同经营肥叔锅贴银杏苑店,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该店经甲、乙、丙三方共同重新协商定价37万元(包括店面装修费用,转让费用,
材料费用,机器设备费用,和预交房租费用及相关费用),乙方需将之前口头协议约定的33.3万元的合伙资金补齐,用于归还由甲、丙双方垫付的股权金额,乙方需在**年**月**日前,将垫付的股权金额划入指定账户归还。同时由乙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
第三条 自乙方归还由甲、丙双方垫付的股权金额之日起,甲、乙、丙三方各获得0.05:0.9:0.05的合伙份额,参与该店的经营管理及利润分配。同时入股的金额各方均不退还,乙方也不得要求甲、丙双方退还垫付的33.7万元。合伙期限,自2017年11月__日起,至2047年11月__日止,共30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双方同意后,在合伙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自乙方归还由甲、丙双方垫付的股权金额之日起,该店日常经营活动及产生的营业收入开始由乙方负责管理和安排,并将该店的净利润的3%分给甲方,94%分给乙方、3%分给丙方,分红每月20日划入各方指定账户。同时该店若是出现亏损,甲、乙、丙三方按上述份额分别承担,从股本金中扣除(扣除金额累计不得超过股本金金额),并书面通知各方,经过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 自乙方归还由甲、丙双方垫付的股权金额之日起,按之前口头协议约定,甲、乙、丙三方仍不得新增他人入伙,如日后各方将股份出让给他人或者被肥叔锅贴总公司回收,甲、乙、丙三方需互相配合,并继续出示相关材料及证明,所得金额按股权份额分成。
第六条 自乙方归还由甲丙双方垫付的股权份额之日前,所产生的经营效益及人员开支,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由受益方甲、丙承担。
第七条 自乙方归还由甲丙双方垫付的股权份额之日前,该店如发生欠款与乙方无关。自乙方归还由甲丙双方垫付的股权份额之日后,产生的欠款及各项开支费用,均与甲、丙双方无关,并由最大合伙人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本着合伙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原则,对该店进行经营的合作,相关事宜由三方需相互积极配合。共同顺利经营该店。如各方出现违约,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均持一份。
甲方: 签订日期:
乙方: 签订日期:
丙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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