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帮助公司,刷信用卡额度给公司周转却被法人强行变成了借款。
更新时间:2017-11-01 11:24:49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有限责任公司,大约投入100万资金。公司经营几年下来亏损很多,几个股东开始相互推脱责任。
其中大股东创业初期自己除了投入的股本,还自己找关系帮公司借了上百万的贷款,如果公司注销或破产,在公司盘点清算后,资不抵债了,请问这笔贷款还需要其余股东凑钱帮大股东还吗?
股东会今年初商量公司赚不到钱主要是因为贷款利息太高,且在今年周转出现困难,大股东提议不如多办些信用卡,利用费率低,周转灵活的特点,让公司还一部分贷款,减免一些高额利息。公司其余股东也赞成。就这样,几人信用卡加一起共办了约二十万额度,都用来公司周转、还贷。大家的钱刷来刷去彼此倒进倒出,供公司周转使用。谁知年底股东之间发生一些矛盾,其中一个股东提出退股,大股东随即提出注销公司,其余两股东刷出来的信用卡额度公司不管了,算是借给公司的钱。其余两股东不同意这样做法,说这是临时、暂时性的资金拆借周转使用,但大股东(占57%股份,且出纳是他老婆,)坚持不退钱,还说:我帮公司借的款这么多,你们的信用卡刷出来也是借给公司的,为什么你们的钱就不算借给公司的,大家要公平才行。
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大家年初是想帮助公司,临时觉得这个办法好,才开始办信用卡希望公司能周转得下去。两股东一致认为这不是借款,是临时、暂时的,希望能帮到公司才这么做的。而且公司每个人每月刷了多少钱,还了多少钱,都有财务填表记录。
大股东这样霸道的做法,让其余股东很不服气。请问大股东这样做合法吗?到法院起诉能退还这些钱吗?
就这两个问题,有点复杂。请各位大神帮忙分析一下。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