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维权
更新时间:2017-10-22 23:44:34
问题描述:
8月,当地公安局、镇政府、打印了已我本人的承诺书,同意拆除厂房,并承诺给我20万元奖金。而拆除了我的厂房和锅炉,储罐设备、管道等。。。
拖走了总量近100吨的货物。暂不说我的一小部分油的损失。除我50余吨正常产品燃料油(做油分析的两家单位采样全程我都在场,他们要我采哪个位置的我就采他们指定位置的燃料油样品。30余个样品,封口前他们用试纸测量了每一个样品,我都会问,怎么样?他们告诉我样品程中性。PH值正常的)。
但另外几十吨是乳化重油的添加剂,崭新的塑料桶包装。另8.6吨导热油(生产企业:河南新乡导热油厂),崭新的铁桶包装。这两个产品桶包装上都有两层铁盖封住了桶口,并喷涂、印刷了有清晰产品名称,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这两个产品物权所属:湖南亿融(中日合资)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镇政府以上行为给我造成了重大损失。现在我希望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经验的律师帮我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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