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在1981年前出生的都分有国家的土地(包括水地、是否可从娘家获得征用补偿款(也就是说娘嫁获得旱
更新时间:2017-10-22 09:15:06
问题描述:
我们村在1981年前出生的都分有国家的土地(包括水地、旱地、山),2000年左右结婚的,嫁出去的女儿,村里会把水地收走,分到新出生的人口上,但当年分的旱地、山是不收回的。也就是说,嫁出去的女儿,政府只撤走了当年的水地,而旱地和山是还在娘家的。那现政府征用旱地和山,是否可从娘家获得征用补偿款(也就是说娘嫁获得旱地和山的征用补偿款,应该分一份给嫁出去的女儿呢)?(注:本人结婚后把户口已签到异地城市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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