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事故认定书内容
更新时间:2017-10-15 20:54:47
问题描述:
下午一点多钟,我轿车停在公司门口道路上被一老头骑电动三轮车撞了,被保安发现。老头起先不承认说撞了我车,说是保安打他。交警过来看了监控后,认定老头撞了我车(由于现场监控在车前上方,在车后方被撞,无法看到被撞细节,但是能判定有碰撞,老头疑似喝酒了,骑车睡着了)。交警现场多次询问老头是否有伤,老头说没伤,坚持保安打他。后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写明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无人伤。责任为他主责,我次责(没有禁停标志道路长时间停车),由其女儿代签责任认定书。后派出所民警前来现场处理保安打他事件,由于现场有争议,将双方叫到派出所处理。在去派出所前老头说胸部有些疼痛,被其家人送医院拍片(片子时间:下午4点02分),结果4-6节肋骨骨折。派出所调取监控视频后,做出保安并未动手打人的判定。当天傍晚,其家人前往交警队闹,要求将人伤重新判定为事故造成。现交警通知我去交警队协商处理,在责任认定书中做补充,把人伤写上。责任不变,他主责,我次责。请问,责任认定书能改吗?能直接补充还是对方需要走什么流程。此事我怎么处理妥当,对方一家人都是不好协商沟通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