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托管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7-10-11 09:40:42
问题描述:
我与郑州某某策划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托管合同,在合同中约定:
一、 合同自2016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12月9日止。
二、 租赁期39个月的前提下,我给与昆仑房地产90天作为空置期,此期间不收取昆仑房地产任何费用。空置期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算,并在昆仑房地产首次向我的付款中扣除。
三、 房屋租金每次按一个季度支付,且提前30天支付下期房租。
四、 合同中只规定了我违约提前收回房子要支付违约金,没有规定中介提前终止合同且不告知算违约
按照合同约定,昆仑房地产应于8月10日支付我下一季度的房租,但是昆仑房地产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他们也一直未主动与我联系。9月23日我找到他们公司,要求按约定支付房租,昆仑房地产吴经理态度强硬的明确告知不支付房租,并不再按照合同约定继续租赁。并且,截止目前,他们仍未归还我的房屋钥匙、门禁卡、水电气卡,未结清水电气费用。
麻烦您问一下:1、这种情况能算他们违约吗?因为我在网上查到有告他们公司的,但是法院判的只是支付房租,不算他们违约,不支付违约金。2、这种案子怎么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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