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说读书期间认识海南省男友27岁。6号要走时才说她去年在海南结婚,请问要如何处理,可否起诉男方?
更新时间:2017-10-17 16:04:41
问题描述:
您好!我女儿去年大学毕业23岁,有说读书期间认识海南省男友27岁。因路途远,不了解男方,遭我们阻止,叫她去工作二年后才作决择。去年7月份说去广州上班,到10月3号才回家,6号要走时才说她去年在海南结婚,今年正月生了一女儿,至今这些事情男方没给过我们电话,说过。想起真丢人,气人。请问要如何处理,可否起诉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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