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我去医院看了没什么事,现在他要我前三个月工资条并且上面要盖公司章,保险公司会给他修车吗
更新时间:2017-09-17 16:25:39
问题描述:
我骑电瓶车直行,对方小轿车左拐,双方都是绿灯,交警判他全责我无责,他带我去医院看了没什么事,主要左小腿骨 擦破皮处肿了和手指擦破了四五处,因为本人靠骑电瓶车给服装厂打零时工,心急赶快修好电瓶车,就和他去交警大队签字把车拿出来去修,当时对方只给我600元,说修好把修理费用票据给他,他就走了,第二天我身上多处疼痛,想让他赔一些误工费和营养费,我打零工早8晚10点一天可以做400左右,最低时280,现在他要我前三个月工资条并且上面要盖公司章,我不是固定厂里干活拿不出工资条,我该让他赔我多少?还有他还和我说让我拿着医院单和他一起去保险公司签字,我不去签字,保险公司会给他修车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