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之内孩子抚养权属于女方,如果过了哺乳期呢?
更新时间:2017-09-06 13:28:4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生完孩子两个多月的时候被丈夫打了,导致外伤性耳膜穿孔,现在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依然没有好,我一直住在娘家,这两个多月他没有任何的消息,对孩子也没有看过,没有打过电话,没给任何抚养费,我想问一下,如果哺乳期这段时间他一直没有出现,不负责任,过了哺乳期我们再离婚,他有权利争孩子的抚养权吗?哺乳期之内孩子抚养权属于女方,如果过了哺乳期呢?我该怎么样能争取到孩子永久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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