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
更新时间:2017-09-08 22:01:26
问题描述:
本人在自己家的田地中建养殖场~~但是有人说是违建,附近村庄家里我违建已经开始拆除了,我们家是否非要拆除~~可在网上查说《又说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在自家承包土地内建造生猪养殖场,符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25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请问这怎么理解?到底违法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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