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款分配
更新时间:2017-08-30 12:39:12
问题描述:
我们现在住的农村宅基地房屋要拆迁,1983年造。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是我婆婆的名字。批建报告上是我婆婆,我老公,我老公妹妹,三个人的名字。婆婆于1987年改嫁,带上老公妹妹。1987年她们的户口迁出现在要拆迁的房屋。现在老公妹妹回来要拿属于她的三分之一拆迁费。当我们房屋拆迁时已给她80万。请问律师房屋拆迁老公妹妹到底有没有份。
安置补偿:按土地使用证面积,结合村常住人口5人及5人以上,未婚独生按二人计算。未到208M2,按208M2拆迁。现在村里认定我家5人:婆婆,我,老公,儿子二份。现在就是补偿安置费按面积得出金额。分别为:土地和房屋,买房补贴,出租补贴,有这三个部分组成了总动迁款。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