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某单位租赁房屋,房东要付违约金。我们另寻别处谋生一年另三个月。
更新时间:2017-08-28 11:05:10
问题描述:
我向某单位租赁房屋,后因该房有改办公用房可能,房东为避免再签订续约后,改成办公用房,房东要付违约金。于是房东没有再签约,我们仍在使用。房东並免去我们租金,免一年半后,我们另寻别处谋生一年另三个月。房东又邀约我们去租他的房,由于是单位领导我们又回去租赁,但领导说你要把以前一年半充去的租金补交给我。我们己无退路。就交了一年半租金,但要求领导能让我们租四年,他口头答应。我们也签了合同。但此领导退休了。新来领导,二年后以所谓竞标形式,让我们失标。逼迫我们无法再续租。我们向他们要回我们的75OOO元预交租金。他们却以我们延期不搬为由。让法院判我们赔付违金。为此请交怎么办?要交75000元和答应承租四年以上均是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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