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他去吃饭,结果他私自野浴溺水,我有无责任
更新时间:2017-08-23 18:53:34
问题描述:
我是个体,22日那天我的供应商组织个订购会在唐家崴子,我本打算下午关门员工i休息,有个年满16周岁的学徒工(刚来3个多月)和另一个工人知道此事想一同去,于是我就带上他们一起过去,就在吃饭的时候那个16周岁的学徒工先吃完没有喝酒,和我说出去溜达,就这样他自己私自到江边野浴溺水身亡,请问我有没有责任,有多少责任应该赔偿多少,还是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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