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要我打掉孩子,打孩子的钱全部由我一个人承担。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自己以后的生育能力。
更新时间:2017-09-29 11:25:23
问题描述: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和前男友东莞工作认识的,2014年和他在一起不小心怀孕了,但他要我打掉孩子,且明确说不会和我结婚,万念俱灰下,我打掉了孩子,打孩子的钱包括医药费全部由我一个人承担,他以无钱为由对我不管不顾。我是个重感情的人。后来我们断断续续分分合合,2016年我回郑州老家工作,他从湖南来看我,再次怀孕,又让我把孩子打掉。打孩子的钱全部由我一个人承担。第二次花费一万多。他未帮助我一分。为他打了两次孩子,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自己以后的生育能力。我觉得不该我一个人来承受这沉重的后果,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事情发生很久了,且担心证据不足,请问这样的事情能告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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