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入其天天赶我出家门并且说抚养费不要欠条钱不要,17年四月份其起诉我拖欠抚养费四年并且申请欠条上欠款,付四年孩子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7-08-05 11:51:04
问题描述:
我和前期一起生活五年,因为失去工作没有收入被前妻赶出家门,我们有一个女孩,12年10月份结婚,我们都是二婚,我是科级干部为要二胎我们于13年三月份办理假离婚也就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其实共同生活在一起,我的工资一直由她管理,13年三月份孩子出生,未办理离婚期间因为打仗赔偿别人五万元,我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她拿二万元装修都是婚内发生的消耗,回来三五天于我吵架要钱,并且以我们离婚为由赶我出家,并且强迫我给她写下欠条九万元,当时我为了保存家庭变写下欠条,16年我失去工作,没有收入其天天赶我出家门并且说抚养费不要欠条钱不要,我于16年九月份赶出家门,17年四月份其起诉我拖欠抚养费四年并且申请欠条上欠款,
并且不在我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在庭审中我一五一十说的事实,其说我们只说话五个月,没有共同生活五年,当时我没仔细看法院起诉书的位置范围,也没想真正和她打官司,没有什么书面材料,庭后法院判我还其申请欠款,付四年孩子抚养费,我迷茫了法律都是稀里糊涂的吗,,,,希望得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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