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您好,我是一个超市的股东,注册时章程是三人合作,我的股占25%,还有另外二人为55%和20%,
更新时间:2017-07-29 09:13:30
问题描述:
杨律师您好,我是一个超市的股东,注册时章程是三人合作,我的股占25%,还有另外二人为55%和20%,公司是有限公司,现在经营不良,资金断了,准备关门,但是欠很多厂家货款,现在厂家要求超市确认欠款金额并在欠款函上面盖公司章,签字确认。而其他股东没签字,只有我一人签字,这样子个人会承担法律责任吗?请您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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