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香港探亲的,本身是大陆人。案情起因是我来香港用的是我表妹的学生八达通,就前两天被地铁站的查票组
更新时间:2017-07-18 11:22:40
问题描述:
我是来香港探亲的,本身是大陆人。案情起因是我来香港用的是我表妹的学生八达通,就前两天被地铁站的查票组人员查到了,进行了罚款处理并报警了。然后他们问我这个八达通是哪里来得,我当时为了不想连累表妹,就说是自己捡来的,结果就是被拘留24小时并等3周后开庭再进行罚款。警察上诉我的理由就是我捡到他人财物没有交公,并且是没有经过他人同意就使用私自他人财物,视为盗窃罪!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我现在去警局翻口供,说这个八达通并不是我捡来的,而是我表妹的,那么我还会被判刑吗?会不会触犯到其他律法,比如说是妨碍公务罪或是假口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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