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于经营周转于2014年临时向我个人借款30万。并以企业名义签订借款协议。借期一年。企业重
更新时间:2017-07-27 20:16:13
问题描述:
你好!企业用于经营周转于2014年临时向我个人借款30万。并以企业名义签订借款协议。借期一年。企业重组于2017年企业法人变更企业名称未变。另企业拖欠2012至2016年高管(包括我本人)工资5年。重组后新法人并未提出辞退部分高管。至今还是不发工资。本人至今在企业工作。只因借款及工资未拿到没法离开。只有通过咨询法律来解决。还望专业人士予以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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