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参加幼儿园县自聘老师考试,我们三月一号开始正式上班,当时县教育局说试用期三个月,
更新时间:2017-06-23 09:46:15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2017年参加幼儿园县自聘老师考试,我们三月一号开始正式上班,当时县教育局说试用期三个月,满了以后有考核,考核过了以后才签合同,其他的他们都不说回来们都不知道合同内容,三个月满了以后说试用期六个月,如果三年之内辞职的话交违约金一万,后来他们又改了试用期一年,我觉得不靠谱所以辞职他们说如果不签合同没有工资,签合同给我们交一万,我拒绝签合同也没有辞职他们说从明天开始不来,不签合同的人不允许上班。现在快要四个月,这是合法的吗?我们不签合同他们不给我们工资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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