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团伙分工设局敲诈勒索外地司机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7-06-19 17:56:50
问题描述:
被告人赵某甲等6人从河南省周口市来到西安,租住在灞桥区一小宾馆内,共同预谋采用以“碰瓷”方式敲诈过往货车司机。6人团伙分工明确,由赵某甲带路、与司机谈判索要赔偿,由被告人李某甲(女)、王某甲(60岁)、王某乙(女)骑电动车佯装被撞倒地“碰瓷”,被告人李某乙、赵某乙(女)负责开车阻挡货车,并将“撞伤”的同伙、谈判的人、司机等送往医院,将电动自行车拉回。6人每日早7时即开始行动,以外地牌照大货车作为目标。经查,这一团伙多次在未央区、灞桥区、三原县、泾阳县等地作案,共敲诈得手8000余元分赃挥霍。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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