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低于市价以45万卖给买家,在中介签了合同,签合同时买家以茶店子拆迁,房子没有销户为由,不能马
更新时间:2017-06-19 21:43:50
问题描述:
我的房子低于市价以45万卖给买家,在中介签了合同,签合同时买家以茶店子拆迁,房子没有销户为由,不能马上过户,在合同上注明必须在9月1日过户,先做公证,因我的房子原来是哥哥姐姐公证赠与我和老公的,现在卖房子就有个税,买家要求从房款中直接减除,开始我不同意,因为中介是亲戚,就很相信他,在他的劝说下同意了,直接从房款扣除了9万元,幸好这个也在购房合同上注明了,做公证时,我老公在那,我回去拿户口本了,回来他们都弄好了,就叫我签字盖章,我想中介是亲戚,也没多想,没看类容就签字盖章了,也没有给我们公证书,然后买家把房款36万打给了我们,我们也把房产证,土地证交给了买家,后来我发现我们上不到9万元的个税,还发现买家把我的房子挂在网上出卖,这样能算买家违约吗?我能单方面撤销公证,把房子收回来吗?恳请各位律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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