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在青岛看中了一套房子,于5月6号交了房子的定金(3万整),公共维修资金(12233.
更新时间:2017-05-24 11:48:54
问题描述:
情况是这样的,我在青岛看中了一套房子,于5月6号交了房子的定金(3万整),公共维修资金(12233.34元),和差价(3万整),其实就是给售楼处的好处费,没有收据其中一万元为支付宝转账有记录;
定金合同上规定5月13号前完成签约,逾期赔付买方双倍定金价格;但现在一直没有签上合同,原因是青岛现在正处限购期,打压炒房行为,规定近期开盘的楼盘,价格不能超过去年同期最高月份的价格,这套房子去年预售价是7000多,去年同期最高大约在9000多,现在开盘价格13000起,所有政府不予以签约,前几天沟通过说下个月能签上,但是我现在想要一个结果,如果这月底签不上,这房子我不等了,按违约算,现在想请教一下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该如何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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