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开发商单方面撕毁合同
更新时间:2017-06-02 09:03:51
问题描述:
2009年,开发商借旧城改造机会,与住户签订拆迁协议,约定建造四栋六层楼及相应的补偿条款,实际情况是,建造了两栋28层高层,主要争议:1.所有面积增加楼层层次费。2.约定的过度费不给。3.原定的捆绑销售每平米500元的地下室没有了,地下车库每个需交款14万8。4.原定超出补偿面积价格每平米3380元增加到6200元。5.公摊面积加大给我方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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