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水泥厂上班受伤,我向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也拿到了工伤认定书。用人单位以我在报保险时单位要求我
更新时间:2017-04-23 21:38:41
问题描述:
我在水泥厂上班受伤,我向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也拿到了工伤认定书。用人单位以我在报保险时单位要求我到村委会开的在家干活受伤的证明为由向省社保局复议厅申请复议,在省复议厅对我的案子延期审理过程中,在我另外提供了村委会给我开的在厂里工作受伤的证明和我做二次手术时在厂里请假的工伤假的请假条复印件后,突然接到地方社保局的通知,他们说他们已经要求用人单位到复议厅把案子撤了,他们的理由是我后面向复议厅交的一些证明材料为什么不交行他们,他们要把我的之前的工伤认定书撤了重做,但后面这些证明材料是我在复议厅的要求下临时收集,时间上跟本不可能交给他们,我向复议厅资讯时复议厅的人告诉我地方社保局有权力对他们之前的工伤认定进行纠错,我想问问老师地方社保局这样做合法吗,他们两个部门可以这样做吗?我怎么办
才能尽快的把这个案子解决了,对他们这种做我还可以到什么其它部门寻求帮助吗?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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