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按劳动法规定当初我签属的是见习合同为1年直到今年3.1号到期,后面转正了没有再重新签正式合同
更新时间:2017-02-22 22:33:50
问题描述:
请问按劳动法规定 当初我签属的是见习合同为1年直到今年3.1号到期,后面转正了没有再重新签正式合同 现在我没有按照公司正常程序离职 并也没有要当月工资 过后老板不舒服要我归还2017年1月所发的年钟奖还有员工培训费和2016年和2017年1月所做项目提成 因为她们说我没有做好交接 因此会对她们的工作产生影响而造成损失 不然就会投诉我 请问这样需要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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